
近日,中央组织部在北京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召开全国公务员工作推进会。会议明确提出,要“突出抓好公务员法律法规的衔接配套和贯彻执行,提升公务员工作法治化、规范化水平”。这一部署不仅是深化公务员管理改革的重要信号,更是新时代管党治吏思路从“凭经验办事”向“按规矩管人”深刻跃迁的生动实践。
法治筑基,制度衔接要“化整为一”。公务员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,涉及录用、转任、回避、考核、辞去公职等诸多环节,各项制度之间如果不能有机衔接,就容易出现管理盲区甚至规则冲突。在广西,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以贯彻落实公务员转任、回避、辞去公职等制度为关键抓手,印发系列规范性文件,形成与上位法无缝衔接、一体贯通的公务员管理监督制度体系。无独有偶,浙江省也在全省推行“公务员管理法规一体化”梳理行动,将中央法规与省级配套细则逐一比对,编制了《公务员常用法规衔接指引》,让基层人事干部“一册在手、办事不愁”。只有让制度与制度之间“搭好桥”“铺好路”,把碎片化的规定整合成有机整体,才能避免制度打架、执行走偏,真正实现全方位管理。
纪律亮剑,刚性约束要“不留死角”。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。当前在公务员管理中,“应转任未转任”“应回避未回避”、政商“旋转门”等风险仍不容忽视,纪律约束不能停留在纸面上。广西建立应转任、应回避工作台账,对在同一职位工作临近10年的提前谋划调整,对违法违纪违规行为严肃处理,形成有力震慑。山东省烟台市则探索实行“任职回避承诺制”,新提拔领导干部上任前须书面承诺本人及亲属无应回避情形,事后发现隐瞒的,一律先停职再调查。今年上半年,该市就通过大数据比对发现并调整了3名应回避未回避的干部。严管就是厚爱,纪律监督的“探照灯”时刻亮着,才能让干部心有所畏、行有所止,让制度真正“带电运行”。
规矩塑形,制度氛围要“深入人心”。法治化规范化的最终落脚点,在于让尊规守矩成为一种共识、一种文化。公务员管理法治化,本质上是让每一位公务员都有清晰的预期、稳定的路径和公平的评判,从而安心干事、放心创业。这意味着不能只重“建章立制”而轻“宣传引导”,更不能只追求制度的数量而忽视制度的温度。比如,江苏省苏州市将每年9月定为“公务员法规学习月”,组织全市新录用公务员开展转任、回避、辞职等情景模拟演练,让干部在“角色扮演”中吃透规定。四川省成都市则在“蓉城先锋”平台开设“法治化规范化”专栏,用短视频、一图读懂等形式解读《公务员转任规定》,累计浏览量超过10万人次。要加强公务员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,让制度从文件柜里走出来、走进干部心里去,营造“办事依法、遇事找法、解决问题靠法”的良好生态。
在全面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新征程上,公务员队伍的管理水平直接影响治理效能。让我们以全国公务员工作推进会精神为指引,把公务员法律法规衔接好、执行好、宣传好,推动公务员管理从“凭经验”真正迈向“法治化、规范化”,为实现“十五五”良好开局锻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坚强队伍。(李璇瑜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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